“这36亩地是我们全体村民的安置用地,如今却被多家单位长期非法占用,村民们多次反映却始终没有结果!”近日,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屿前村(原园珠屿村)多位村民向记者反映,当地存在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、相关部门责任人涉嫌失职失责等问题,引发社会关注。  
安置小区建设审批与土地异常:“规划图与实测差距悬殊”
     据了解,2010年,屿前村经合法审批启动“园珠屿小区”建设,作为村民安置用房。根据当时获批的规划图纸得知,该小区总用地面积为67860平方米(合101.79亩),用途明确为村民安置用地,与同期建设的台州市路桥区粮油总公司、台州市粮食储备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相邻。  
      然而,小区建成后,村民逐渐发现用地情况异常。2024年12月,在螺洋街道驻村干部、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下,第三方机构对相关用地进行实地测量,结果令人震惊:
      台州市路桥区粮油总公司审批用地为80亩,实际占用89.33亩(超占9.33亩);  
      台州市粮食储备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审批用地100亩,叠加其下属粮食加工厂(审批42亩),实际占用126.67亩(超占26.67亩);路桥区残联敬老院占用的部分土地,亦被证实属超占范围。  
      经核算,三家单位累计超占屿前村集体土地36亩(含园珠屿小区内安置用地及周边村集体土地)。村民提供的测量报告显示,这些超占土地自2012年起被持续占用,至今已达13年之久。  
村民质疑:权力滥用与利益输送疑云
      “超占的土地未按规定补缴出让金,也没给我们任何补偿,却在上面建了厂房、仓库甚至公益设施。”村民代表张先生告诉记者。据估算,按当地同类土地租金标准(每亩每年2万元),三家单位因非法占用土地,已造成村集体直接经济损失达936余万元(36亩×2万元/亩/年×13年)。  
       更令村民不满的是,自2013年起,他们通过信访、市长热线、纪委举报等渠道多次反映问题,但始终未获实质性处理。村民质疑,部分公职人员存在失职失责甚至利益输送嫌疑:“螺洋街道原党工委委员虞某增曾长期担任驻片主任,街道城建办主任潘某、主任王某智等对项目用地监管负有直接责任;台州市路桥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作为区域开发主体,也未履行好用地合规审查义务。”  
村民诉求:还地于民,严惩责任人
      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,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被占了!”村民们表示,他们迫切希望相关部门彻查真相,维护合法权益。目前,村民已整理出五项具体诉求:查清螺洋街道及新城开发管委会相关责任人项某平、潘某、王某智、虞某增、叶某锐、牟某野等人在土地审批、监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,依纪追责;责令涉事企业(粮油总公司、粮食储备配送中心、残联敬老院)停止非法占用,限期拆除违建、恢复土地原状并归还村集体;按每亩每年2万元标准,赔偿2012年至2025年的经济损失936万元(后续损失续计);依法追究涉事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;公开调查结果,给村民合理答复。  
官方回应:截至发稿前未作表态
      9月2日,记者尝试联系螺洋街道办事处及台州市路桥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,了解事件调查进展,但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。路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则表示,将对村民反映的土地超占问题介入核查,具体结果将另行公布。  
      “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会主持公道。”屿前村村民代表强调,“土地问题关乎民生底线,更关乎政府公信力。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,还村民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。”  (应受访者要求,文中村民均为化名)
      以下附带资料图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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